厦门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指南
厦门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指南
一、申请条件
1.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
2.劳动能力鉴定(或轻伤放弃鉴定)
备注:市用人单位到市社保中心,区用人单位到各区社保经办机构。(以工伤认定书载明的社保机构为准)
二。处理材料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复印件一份,原件)
2.被赡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近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被扶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或者户口簿无法证明的近亲属的,提供公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
3.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赡养人经济状况证明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署的告知业务承诺书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
4.18周岁以下学生提供在校证明或签署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证明承诺书(复印件一份,原件)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复印件一份,原件)。
6.民政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赡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和孤儿的有效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
7.工伤认定决定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复印件一份,原件)
8.因工死亡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
9.死亡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
三。处理管理过程
1。接受
邮政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通过的,提供受理通知书;
2。第号决定
审核、审批岗人员在6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审核合格后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四。办公室地址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馆3-10号。
其他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信息>: gt gt
五.收费
免费
六。承诺的时限
验收后6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