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以工代训补贴标准是多少?补贴期限是多久?
工作代替训练
(一)适用范围
生产实体吸收贫困劳动力就业,并代表工人对其进行培训。参保企业吸收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代职工培训。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的,从失业保险结余中拨付专项资金或者就业补贴资金。代工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各区、县(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原则上不超过以下上限。
1.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代劳动者开展培训的,每月补贴金额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并代劳动者开展培训的,补贴期限为:
(1)补贴期限上限。补贴期限从贫困劳动力就业之日起算(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工资按月发放的,从第一次发放之日起计算,工资按日发放的,从第一次发放之日起计算)。根据工人代表培训的实际天数,最长不超过3个月。生产主体与贫困劳动力签订协议购买或委托代种、寄养,并组织其参加工作培训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2)补贴标准上限。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生产经营主体在代工培训补贴期限内未达到本省当年制定的扶贫标准的,补贴上限不得超过劳动报酬总额;劳动报酬总额达到或超过当年省级扶贫标准的,补贴上限不得超过当年省级扶贫标准。在购买或委托代发等协议期内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培训的,协议期内贫困劳动力实际年收入未达到当年省定扶贫标准的,补贴上限不超过实际年收入;实际年收入达到或超过省级扶贫标准的,补贴总额不得超过省级扶贫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