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按百分制计算。具体做法是: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对于职业能力测试,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式处理。
延伸阅读:考察(政审)什么情况不合格?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一)不具备公务员资格的;
(二)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攻击党和政府,发表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四)因犯罪仅判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不起诉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五)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影响的。影响期届满或期满前;
(六)政治道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七)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八)煽动破坏民族关系,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者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一)触犯刑律,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十三)被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团员的,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的;
(十五)不负责、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6)隐瞒重要个人信息,弄虚作假,误导和欺骗组织和公众;
(十七)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十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产;
(19)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二十一)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通信或者网络活动的;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发现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二十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十四)存在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正常社会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行政机关公信力、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十五)自2018年11月9日(含)起受到记过、降级、撤职、聘用(留党察看、留校察看)处分的;
(26)自2016年11月9日(含)起,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不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27)自2018年11月9日(含)起,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职或被责令辞职;
(28)自2018年11月9日(含)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被降职或者辞退的;
(二十九)2021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2020年、2021年;
(三十)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
(三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