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军校招生政审表怎么填?
填写表格的说明
1.《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审表》用80g A3纸双面打印对折。汉字一律使用简化字,年、月、日使用阿拉伯数字。
2.本表涉及本人情况的部分必须由本人用黑色中性笔如实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关键项目齐全。粘贴应聘者近期1寸免冠正面红底彩色证件照。
3.“姓名、曾用名”,必须填写真实姓名,有曾用名的也要填写。
4.“出生日期”,填写某年的具体日期。
5.“政治面貌”,填写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6.“宗教信仰”,根据本人情况如实填写。
7.“毕业(就读)学校”,如实填写考生毕业(就读)的普通高级中学全称。
8.“住所”是指户籍登记的住所;“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填写乡(镇、街道),“高考报名地点”填写县(市、区)。
9.“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填写一个省、市、县、乡的门牌号。
10.“我的手机和家里电话”,填写我的手机号、家里的座机号或者父母的手机号,保证能联系到我。
11.“我的主要经历”,从小学开始填写,起止时间具体到年份。
12.如果“有此情况□且无此情况□”列在待填栏内,则在相应内容后的□”内打“√”,填写此类情况的详细情况,无此情况的可省略此栏内容。
13.“我受到奖励和处罚”,除了有关奖励和表彰的信息外,还应如实填写有关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信息。
14.“我的出国(境)情况”。如有此种情况,应填写截至报告时的出国(境)情况。从国外到国内访问过的国家(地区)都要填写,包括过境国家(地区);主要原因包括求学、走亲访友、学术交流、就医、旅游,以及财产的继承、接受和处置。
15.“家庭成员”是指共同生活的父母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父母”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具有相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16.“本人及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本人及家庭成员原是外国公民或香港、澳门、台湾省居民的,填写“移居国(境)外情况”;在“备注”中,填写“放弃”“无法放弃,但自愿申请列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人员”等移居国(境)外情况的变化。
17.不同居的家庭成员、兄弟姐妹受到纪律处分、刑事处罚等,根据家庭成员、不同居的兄弟姐妹的实际情况。
18.“政治初评意见”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毕业(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目填写实际表现并加盖单位公章。
19.“联合政治考核意见”由联合政治考核组人员填写并签字。
20.“面试调查意见”暂不填写。招生计划公布后,组织对拟报考军队院校对政治条件有特殊要求专业的考生填写面试调查表。
21.《公安机关和兵役机关政治考核意见》由县(市、区)公安局和人民武装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政治考核结论”,由县(市、区)兵役机关作出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加盖“征兵政治考核专用章”。
点击查看原文:关于做好2022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