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城乡居民医保首次参保办理地点
海口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已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的高龄遗属、老年人和重度残疾职工,无需办理登记手续。
(2)中小学生和在园(所)儿童由其所在学校、幼儿园办理注册缴费手续。
(3)城镇居民凭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就近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户籍(或居住证登记)或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农村居民仍由各区县的NCMS机构处理。
居民医保参保要求
(一)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本市户籍人员;不能足额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确实无力偿还的退休人员。
(2)在本市具有学籍的大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学生(含港澳台和外籍大学生)。
(3)取得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户籍非从业人员。
(4)取得本市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外地人。
(五)服刑人员(包括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
(6)符合《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上述征收对象中,往年参保缴费人员可通过地税部门提供的各种缴费方式直接缴费,新增职工需完成参保登记后方可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