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14号)、《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渭教师办〔2022〕19号)要求,结合渭南实际
一、接受范围
中国公民(含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和维稳2022所高校毕业生(含大学刚毕业人员)、驻维稳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但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和现役武警认定。
二。识别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学历。应具备《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相关规定,渭河大学2022届本科、专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相应教师资格认定,认定机构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作出认定结论并颁发教师资格证。2022年非本科、专科毕业生尚不具备申请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
(3)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或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和师范生。
(四)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后结论为合格。
(五)符合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汉语教师、幼儿园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普通话二级及以上水平。
三。认证机构
渭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渭南市教育局统一认定。
(一)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者以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属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和初审,初审后以县(市、区)教育局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渭南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进行认定。
(2)渭南市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含大专刚毕业的),统一到渭南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办公室申请认定。
(3)在渭河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参加现场确认。
四。确认流程
(1)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陕西省教育厅要求,渭南实行统一的网上申报时间,,即202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如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申请人在线门户”进行申报。完成报名和实名验证后,网站提示选择认定机构栏时选择渭南教育局,选择确认点栏时选择确认点,选择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或所在高校确认点。在选择考试形式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应选择“全国统考”,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报考人员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者”。
信息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持有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超过200K)。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身份信息。注册成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注册页面,防止信息被他人更改。我将对输入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负责。
(二)现场确认
网报完成后,报考人员到户籍所属各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或所在高校进行现场确认(确认点联系电话见附件),咨询体检安排。未经现场确认的网报无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至6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确认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原件核实后返还本人。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证书原件还应提交国外学历。网上填报的学历信息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说明: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核实的学历,申请人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申请人被建议在薛鑫核实他们的学历。如果无法验证,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应与网上申报和体检表照片背面版本相同,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学科、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证的,应提交户口本原件或集体户口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证的,应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在所在学校申请办证的,应提交完整注册信息的学生证原件。
在渭河服现役的现役军人、武警在服役地报名的,应当提供军官证或者警官证。证明上不能显示服务地的,还应提供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的格式取决于所在单位或单位的规定,证明应明确注明申请人的服务地点。
5.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核实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除上述信息外,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还应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三)体检
现场确认后,申请人领取体检表,到确认点指定的医院(二级及以上)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统一使用陕西省教师资格体检表。
(4)审查和确认
各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查询申请,通过数据比对、信函往来等方式,核实申请人的犯罪记录。确认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初步结论,再提交渭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核。最后根据渭南市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作出资格认定结论。
(5)证书收集
被认定为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于8月中旬联系各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获取提供的材料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和一份认定申请表,认定申请表由本人保管。
(六)疫情预防和控制要求
渭河各高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合理安排错时错峰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申请人应提前了解相应确认点所在地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2022年渭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请关注渭南教育网发布的认证公告,不要用其他方式告知。请及时咨询申请人,以免错过认可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确认。因错过申请时间、选错认可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请信息不正确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的,认可机构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渭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收缴虚假证件报省教育厅教师办备案,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渭南市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联系电话:
渭南师范学院0913-2133999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0913-3033129
韩城市教育局0913-5224252
临渭区教育局0913-2669805
中国教育局0913-4733734
华阴市教育局0913-4611318
通县教育局0913-3306383
大荔县教育局0913-3266015
澄城县教育局0913-6868807
和县教育局0913-5515633
浦城县教育局0913-7212897
白水县教育局0913-6188118
富县教育局0913-8221625
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0913-2112109
经济开发区教育局0913-252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