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春节疫情防控通知

广西梧州春节疫情防控通知,第1张

1月30日梧州疾控发布春节假期防控及健康管理提示

春节临近,返乡人数增多,人员流动性加大。请注意:

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提示

一、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1)最近各地都有奥米克隆变异体感染的病例。疫情发展迅速,外溢风险大。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为切实做好返桂人员的排查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自治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就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如下通知:

1,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广西的人员(以当地公布的地区为准):在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前14天返回广西的人员,作为风险排查治理对象,必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告。

(1)到达广西7天以内的,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2)对到达广西7天以上不满14天的,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3)对到达广西14天以上21天以下的,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2.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回广西的人员:在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区之日前14天回广西的人员,作为风险排查治理对象,必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告,到达广西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报告。

(1)到达广西不到7天。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2)到达广西7天以上不满14天的,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3)到达广西14天以上21天以下的,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加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3.在当地疫情发生的区、市或直辖市已返回广西的人员:在当地疫情公布之日前14天已返回广西的人员,作为风险排查治理对象,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寨)报告,到达广西12小时后向目的地社区(村、寨)报告。到达广西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本通知由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2800443,2805380。

(二)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回桂人员,风险分级调制后,按以下方式管理:

1。被降为低危区前回到广西的人:

(一)医学观察人员在降至低风险区前已返回广西并已被集中隔离的,可在降至低风险区当日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集中隔离前必须再次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终止后改为7天家庭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家庭健康监测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2)健康监测人员已经到家。在降至低风险区前已返回广西并已处于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在降至低风险区当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解除居家健康监测。终止后进行7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2次(第2天和第7天)的核酸检测。

(3)自我健康监测人员。继续进行7天+2次核酸检测(第1天和第7天)的自我健康监测。

2.降至低风险区后返回广西者: 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3) 对最近14天内从广西陆地边境8个县(那坡县、靖西市、龙州县、凭祥市、宁明县、东兴市、防城区、大新县市)有本地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的省(区、市)来(回)武武的人员,要求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已到达五五的,完成两次核酸检测(相隔24小时)。

(4)广大市民应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倡导“喜事推迟,丧事从简,不办酒席”,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的活动,个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酒席的,应向当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二。注意健康代码的变化

如有近期在外地逗留史,收到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变更为“黄码”或“红码”[S2/],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宾馆报告逗留史,按要求做核酸检测,配合隔离控制措施。

三。自觉做好健康监测

从外地回到广西后,做好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去医院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不去

提倡就地过年。如无必要,不要去当地已有病例报告的地区和其他高危地区。

五、疫苗接种

未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或未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3岁及以上人群尽快接种。

六。配合疫情防控措施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卫生编码检查等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相互提醒,相互监督

电话:

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3863725

龙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2466822

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2682025

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7292987

蒙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6282142

岑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251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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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31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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