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申报条件

十月革命的意义2022-08-11  7

天津积分落户住房审核申报指南2022

天津积分落户住房审核: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拥有住房积分的,如2020年4月2日前购买的住房,可选择一次性累计40分,也可选择按月累计积分;2020年4月2日(含)以后购买的房屋,只能获得月积分。申请自有住房积分需要以下材料:

(1)扫描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2)扫描申请人居住证正反面。

(3)持房地产产权证申请积分的,还应提供天津市房地产产权证(或天津市房地产产权证、天津市房屋所有权证)信息页面扫描件。

(四)以购房合同(协议)为依据申请积分的,还应提供在天津市房屋交易管理系统网站签署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二手房买卖协议主合同页面(第一页至双方签字盖章的页面)扫描件和契税完税证明扫描件。

(5)申请人与他人(夫妻、父母、子女)共有产权的,需提供天津市房地产共有权证明(或天津市房地产共有权证明、天津市房屋共有权证明),以及申请人与其他共有人关系的证明。

二。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租赁住房积分的,提供以下材料:

1.扫描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2.扫描申请人居住证的正反面。

3.扫描房屋租赁合同的所有页面。

4.天津房屋租赁登记证扫描。

过程:

第一步: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在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栏目网站提出申请并上传上述材料;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如果符合加分标准,就会加分。如果不符合加分标准,将进行人工审核。

窗口和联系电话:

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居住证积分管理服务143号窗口(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电话:24538088 28468119

投诉地址和电话: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24538762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桥旁红星路与卫国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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