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3月1日开始办理通知
2021年3月1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通知
2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将于2022年3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在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前,纳税人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询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查询自己的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等与个人身份信息相关的基础信息,提前做好准备。
凡需在今年3月1日至15日期间纳税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含)以后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预约。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即可随时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简而言之,年度决算就是在平时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过去补漏,收收支,按年结算,多退少补”。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1.年度汇算清缴需要纳税,但全年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
2.年度汇算清缴应纳税额不超过400元;
3.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
4.符合年度决算退税条件但不办理退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