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学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在中考、学业考试、高考期间的一个月内(2022年5月25日至6月2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控制各类环境噪声。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1.在市区范围内进行施工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夜间(20时至次日7时)施工作业。因生产过程需要夜间连续作业的,需持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当地住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
在高考(6月6日-8日)、学业考试(6月15日-17日)、中考(6月23日-26日,下同)期间,位于各考点附近的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工地必须停止施工;其他施工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夜间施工。
二、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噪声扰民,夜间不得在居民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因城市建设的特殊需要,需要在夜间运输、装载建筑材料和废弃土地的,应当严格按照夜间施工办理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相关作业。
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边界噪声排放超过国家噪声标准的娱乐场所必须停止营业。
四、居民楼及附近的机械、修理等车间在中考、中考、高考近一个月内,不得在20时至次日7时左右进行有噪声污染的作业。
五、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喇叭;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噪声方式招揽顾客;违反规定强行拆除高音喇叭。
六、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外娱乐活动,应当控制音量和使用时间,中考、高考期间禁止使用影响考生复习和休息的超标噪声源。
七、禁止在人口密集区和有恶臭气味的敏感区或其它有强烈气体的物质中存放。
八、在中考、中考、高考近一个月内,不得在20时至次日7时在居民区对周围居民和考生进行噪声污染的房屋装修。
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执法部门将在中考、学业考试、高考评卷和考试期间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依法严惩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荔浦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桂林荔浦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7213477。
荔浦城市管理监督局举报电话:7221177。
荔浦教育局举报电话:7213641 7213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