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的五类人才分类标准
目前,《Xi市A、B、C类人才认定细则》(市人才办〔2017〕2号)及其补充通知(市人才办〔2018〕1号)已废止。根据最新文件《Xi高层次人才分类确认实施细则》,Xi高层次人才分为海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级领军人才,具体如下:
一、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人才)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欧美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4.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士、荣誉学部委员;
5.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拔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别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6.近五年来,历任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以《财富》最新发布为准,下同)。
二。国家领军人才(B类人才)
(一)科技创新和创业领域
1.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除外)人选等。
2.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前5名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3.中国专利金奖、中国设计金奖前2名完成人(必须是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4.国家重点RD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负责人;
5.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6.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总体组技术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7.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学术带头人;
8.国家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
(二)企业管理领域
9.近五年内在世界500强公司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每个单位限3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研发主要成员;近五年内担任中国企业500强总部高级经理(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最新发布为准)或技术研发主要成员(每个单位限3人);
10.在Xi安先进制造业等重点行业,担任上一年度累计纳税8000万元以上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每个单位限3人);
11.在Xi安先进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0万元及以上;
12.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项目运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每单位限2人);
13.“全国文化企业30强”高级管理人员(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最新发布为准)(每个单位限2人);
14.私募股权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每个单位限3人,且必须是团队负责人和2名核心成员);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每个单位限3人);
15.在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机构的营运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含市级一级分支机构)任职,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收入达到我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倍以上的人员(每个单位限3人)。
教育和健康
16.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17.全国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18.中医硕士;国家级名中医;
19.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兰花医学奖获得者;
20.现聘请中华医学会专业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含候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
(四)社会科学、文化和艺术领域
2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2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第一完成人;
23.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24.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5.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五)综合类
26.国家“高层次人才特别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别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27.“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8.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
29.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
三。本地领军人才(C类人才)
(一)科技创新和创业领域
1.“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青年项目;陕西“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支持项目组长
2.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前5名完成人;省、部级、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前5名完成人,一等奖的前3名完成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设计优秀奖、省专利奖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4.国家重点RD计划重点专项任务(课题)负责人;
5.国家“863计划”专家组成员,专项组组长、副组长,项目负责人(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项目负责人(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国家科技支撑(攻关)项目负责人(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
6.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或课题已通过竣工验收);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重大项目主持人和重点项目主持人(项目和课题已通过最终验收),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人;
8.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前2名副主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证企业技术中心前2名副主任;省部级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工程实验室、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且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二)企业管理领域
9.近五年内担任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总部高级经理(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最新发布为准)或技术研发主要成员(每个单位限3人);
10.在Xi安先进制造业等重点行业,担任上一年度累计纳税4000万元以上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每个单位限3人);
11.在Xi先进制造业等重点行业连续工作满1年,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60万元以上的;
12.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龙头文化企业运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每个单位限2人);
13.私募股权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每单位限3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核心成员2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选层挂牌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每个单位限3人);
14.受聘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机构的营运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含市级一级分支机构),具有境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注册会计师(CPA)、注册理财规划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等国际资格证书的人才 在金融行业工作3年以上,年收入达到我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以上(每个单位限3人)。
教育和健康
15.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青年学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师德标兵、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省级特级教师;
16.全国优秀教学成果奖第二完成人,全国优秀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
17.省级名中医;中国医师奖获得者;中华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前两名;
18.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学科带头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学科)学科带头人(含项目筹备1年以上);现为省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四)人文和社会科学、文化和艺术
19.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项目负责人;
20.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21.国家级文化大师和“四个一批”人才;
20.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23.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24.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5.近5年内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传统工艺、体育等领域获得国家行政部门重大奖项者(一等奖以上)。
(五)综合类
26.国家“高层次人才特别支持计划”拔尖青年人才;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
27.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中青年专家;
28.“三秦友谊奖”获得者;
29.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神农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农业科研优秀人才;中国农业优秀奖获得者;
30.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职工劳动竞赛、技能竞赛等技术冠军、技术能手获得者;全国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Xi安人才新政第十三条规定,将公务员、文创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更多领域的人才纳入德的人才分类认定范围。
D型人才:在“364”产业体系、“三创”与资本运作、上市辅导、自贸区管理、国防与民用技术融合、旅游开发、教育医疗、文化创意、艺术创作等领域需要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包括在世界500强、2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在中国100强、1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省、地市级、行业(部级)技能奖获得者、技术能手、能工巧匠;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及其他相应职级的人员;Xi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的人员;率先创办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吸引从业人员20人以上,年创税收20万元以上;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位列全球前200名大学硕士及以上。
E类人才: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实用人才和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包括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