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如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制定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佛房金管[2006]3号,以下简称《贷款办法》),并于2006年2月28日实施。多年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对贷款办法进行了逐步调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1次会议决议,对《贷款办法》(佛房金管〔2019〕509号)进行调整,内容如下:
《贷款办法》第十六条调整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可以申请两次贷款;在第一笔贷款还清之前,不得再次申请。不得向有两次贷款使用记录的员工发放贷款”
现将调整后的《佛山住房公积金住房按揭贷款办法》予以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原《贷款办法》(佛房金管〔2019〕509号)同时废止。
附件:佛山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5日
可以了解一下公积金贷款的热门问答!
1。购房商业贷款目前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不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工反映,对较早购房的职工商业贷款能否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查。但是,由于法律、法规、政策和商业银行风险内控制度的限制,这项工作一直无法落实。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商业贷款时,借款人已经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银行是否愿意取消这些合同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先决条件。这些合同是按照合同法签订的,受法律保护。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能强制银行解除合同。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二手房房龄有要求吗?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规定,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最长不超过该房屋剩余土地使用终止期限;对于“二手房”的房龄没有单独规定。
公积金贷款年限补充说明:
商品房(一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购买“二手楼”申请贷款的,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同时最长不超过该房屋剩余土地使用期限的终止期限。
不管是一手楼还是二手楼,贷款期限加上申请人年龄都不能超过65岁。
3。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内可以延长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抵押贷款,房屋抵押期限已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延长贷款期限,需要重新办理抵押手续,风险(如法律诉讼、法院查封等。)在办理抵押手续期间会直接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期限不能延长。
4。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后可以变更还款银行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如需变更承办银行,请向已提交申请的承办银行提出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委托业务,由同一家受托银行负责贷前调查、抵押登记、还贷扣款、贷后跟踪。如果在贷款期间变更还款银行,贷款后原委托银行将无法跟进,其他银行也无法“接手”未经银行调查、无抵押权的贷款。
5。个人购买法院拍卖的商品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拍卖所得房屋办理房产证后,可根据手续中提供的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以提供法院裁定书和已付房款的相关凭证。
6。退休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象是在职职工。员工退休时会办理个人详细资料的注销和提取手续,本息一次性结清。所以退休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装修房子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根据国家规定,“大修”是指需要对外壳的某些主要部件进行触动或更换,但不一定要完全拆除外壳。装修属于内部装修装饰,不属于“大修”范围,也不属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范围。
8。买公寓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按照规定,职工购买自住房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商务公寓不在住房公积金范围内,不能提取。
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建造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不发放贷款给非普通住房(如高档公寓、别墅、度假村、商品房等。).
9。停缴住房公积金后还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你已经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你就没有资格申请贷款。
10。房产只登记夫妻一方的名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是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①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符合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和条件的,可以申请。
②婚姻期间,如无特别声明,一般在审核过程中视为共同共有,要求分担债务责任(如抵押时夫妻签字)。
十一。可以跨地区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凡在我市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均应受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但同一家银行是否有内部业务范围按地区划分(像农行,在桂城购房是否可以由禅城农行受理,或者由南海区农行受理)是银行内部管理问题。请咨询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