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生婴儿出生登记办理指南
婴儿出生登记
1。事件的名称
出生登记
2。设置基础
《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民委、公安部令第2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标准的通知》(国统字〔1998〕56号)、《关于下放户口登记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审查材料的通知》、《深公社〔2018〕109号《关于印发户口登记事项办理程序和申请表的通知》
3。处理部门
警察局
4。应用条件
新生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爸爸妈妈落户。
5。应用的方式和方法
派出所户籍窗口直接申请。
6。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示范文本、标准文件和格式要求清单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户口簿;
(3)父母婚姻关系证明;
(4)申请确认民族成分登记(至少父母一方为少数民族)
(5)定居地户主身份证(或户主在场填写户口登记申请表)。
7。处理过程
派出所直接受理(5岁以上或往年农村出生的需报分局审批)
8。处理时限
即需要5个工作日才能报分公司审批。
9。收费依据和标准
没有
10。搬运地点
警察局
十一。接受公共营业时间
工作日从8: 30到16: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