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吉林省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处理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失业保险规定,单位和个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登记失业并有工作要求的人员。
办理材料 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以本人名义开立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及复印件;
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的《劳动合同终止(解除)证明》或《失业保险待遇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除外)原件及复印件;
具有非农业户籍的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歇业(停业)登记通知书(工商)或注销税务(地税)登记通知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以本人名义开立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吉林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应按要求填写《吉林市社会保障卡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证明材料。
3.将申请材料交本单位经办人员审核,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20元(办理社保卡)。
4.经办单位人员应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所需材料,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费通知单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在辖区非税缴费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毕后,单位经办人员凭卡回执到指定的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并组织向职工发放社会保障卡。
办理地点 吉林市船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珲春街庆丰胡同2号
吉林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湘潭街70-1号
电话:(0432)63041680
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舒兰街3378号
电话:(0432)68223892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手续费:20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