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义务教育招生

河南省洛阳市义务教育招生,第1张

洛阳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洛阳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一般要求

坚持属地管理

义务教育招生由县区管理,县区人民政府依法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主体责任,增加公共义务教育资源供给,科学制定区域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坚决防止将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推向市场。

科学划界区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县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和划片招生范围,确保学生相对就近入学。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实行单校划片;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要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区域范围。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提前预测常住人口适龄子女入学需求,核对信息。如果出现常住人口适龄子女增加,学校服务范围内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学校按照“户与户协议”的优先原则,按顺序分批安排招生,认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给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措施,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

坚持免费入场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价或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作为招生的条件和依据。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禁止开设实验班,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名义招生。

坚持同样的公民策略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坚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原则上仅限于审批地的行政区域;经市级批准具备寄宿制条件的民办学校可在市辖区招生(金梦区和偃师区招生范围和方式不变)。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全方位同步招生,对招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招生。

坚持公平正义

各义务教育学校利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采集学生信息、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发布录取信息等。,并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相关信息,主动公示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等。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建立和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报名条件

小学阶段

凡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洛阳市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依法应当入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阶段

洛阳市所有2022届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且需要回户籍所在地继续深造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县、学校不得要求适龄儿童出具不入学证明。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不是入学的前置条件,开学后可以要求学生及时提供。

市区入学办法

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使用同一个平台,同步注册、招生、登记。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按照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规则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小学招生网站: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初中招生网站: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真实信息。因伪造、变造证明材料造成学生无法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确有操作困难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划片学校现场报名。户口不在同一行政区的,由房产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城市公立学校注册方法和程序

1.8月2日8:00-8月6日18:00网上信息采集。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完善学生基本信息,为辖区内学校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8月6日18: 00,招生服务平台将自动关闭。

2.8月2日至7日现场资格审查。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注册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家长身份证)到注册辖区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农民工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工作证明(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8月8日至3月9日,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公办学校通过适当方式向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公布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应提前告知)。

4.8月15日-16日公立学校补录。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城市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和程序

对招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招生直接录取”;对招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年级、七年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连续招生六年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初中直升模式入学,学校直升模式招生人数不能超过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合格直升人数超过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的,也要通过计算机随机录取。小学一年级直升飞机考不上。

1.8月2日8:00-8月6日18:00网上信息采集。对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就读一所民办学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8月6日18: 00,招生服务平台将自动关闭。

2.8月2日至7日现场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应携带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和父母身份证。选择直走的还应携带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籍表(学籍变动轨迹证明)等材料到注册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农民工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工作证明(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3.8月8日-14日电脑派位录取。报名、直接数据排序、公布电脑派位学校、现场电脑派位、公布录取结果、学生向学校报到等。

4月15-16日,补充及其他。私塾补。未被接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本辖区内相应的公办学校就读。辖区内相应公办学校无空学位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具体安排将在《洛阳市2022年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方案》中公布。收集网上信息时,应收集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收集父母职位、收入等信息。信息采集要在入学时采集,不要让各种app、小程序重复采集学生的相关信息。各县、偃师区、金梦区的招生时间和方式可参照市区。

三。保证特殊群体的入学

确保随其流动的儿童上学。

推进“两化两进、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要求。,并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和时限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尽尽尽”。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官网公布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公布服务(咨询)电话。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残疾或自闭症儿童少年的底数,“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确保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安排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中度或重度残疾儿童被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特殊照顾又不能上学的,送他们上门,依法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对学校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确认,提出学校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途径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确保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烈和残疾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优抚对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教育优惠政策。

男性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入学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严格控制班级规模。

各县区要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班额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班额,确保56人及以上学生班额零增量。鼓励有条件的县和学校招收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学生。对大班额学校,严格控制择校,确保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消除大班额。

完善控制辍学的长效机制。

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及相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各方的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一县一案”治理辍学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因疫、因病致贫、因病返校。要聚焦重点县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

加强学籍管理。

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学籍是招生成绩的体现,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于每年9月初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高中新生接续工作。要严格执行学生国籍一致,国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出现分离国籍、空注册学籍、伪造学籍、跨区域招生、非法跨区域招生和非法转学的学籍转移现象。对违规建立学籍、空登记学籍、代建学籍、用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不及时办理学籍业务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和学校校长,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严查非法办学行为。

各县区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以“国学班”、“查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或以其他形式阻碍义务教育实施的社会培训机构等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执行招生纪律

认真执行教育部“十条禁令”纪律。严禁无计划或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成绩;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和变相选拔学生;严禁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混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挂钩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者考试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公示考试第一名考生和升学率。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海外班”等名义招生。被分配到就近学校后,自行选择就读其他学校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加强招生宣传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通过官网、微信平台、新闻媒体等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解读宣传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持续宣传“双降”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措施和效果,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成长价值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摒弃唯成绩、唯上学的功利倾向。各县区要结合本地教育实际,制定本地区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并向社会发布。

加强监督和问责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监督举报违规投诉机制,畅通渠道,依法依纪查处招生违规行为,及时处理招生中的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属地学校招生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实现疫情防控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新冠肺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结合学校招生时的实际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分批次、分时段组织现场资格审查,防止聚集在一起。

五、洛阳市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招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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