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最新
策略名称
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享受对象
雇主
策略内容
对毕业年度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以及新招用离校后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与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含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主要条件
聘用下列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1.现在的大学毕业生。
2.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
3.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
补贴参考标准
最低886.21元/人/月。
实施期
长期政策
应用要求
1.各类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
3.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4.被吸收的高校毕业生的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账,代理机构通过内部系统审核的材料无需申报单位提供。
申请渠道
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组织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工作的通知》(任达社发〔2021〕272号)
处理电话
中山区82745165
西岗区39661811
沙河口区84597069
甘井子区81121986
旅顺口区81616317
浦电83112907
瓦房店85690081
庄河市89725653
长海县89882505
浦新区65891578
高辛公园84597069
长兴岛经济区8509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