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办理?
[问题]
武汉生育津贴什么时候能报销?我应该什么时候处理它?
[答案]
根据《关于生育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五人社发〔2013〕43号)第六条“关于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申报时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到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报手续”。根据上述规定,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到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贴申领手续。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
2.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产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
3.前期未办理就医登记的,应向参保单位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申请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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