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流程:
研究生资格考试和网上省级初审、复试由市(区)考办完成。网上省级初审、复试结束后,各市(区)考办应及时上报《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统计表》和《资格预审核查登记表》。
市(区)考办要加强毕业证考试过程中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好现场秩序,规范佩戴口罩,采集信息时保持安全距离;要合理安排人员,做到同一考生至少有两个考生可以交叉质证,保证不出错;要完善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自然信息的检查:包括照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军人身份证号、军队和警察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民族、户籍(农业或城镇)、政治面貌等。
将考生考试时的照片与毕业证上的照片进行对比。
考试时姓名或身份证号不一致的考生,须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加盖户籍管理专用章,同时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身份证号正常由15位增加到18位的考生不需要开具证明,以新身份证为准。
2。考试课程复习: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实习、毕业综合考试、毕业论文答辩)全部合格。
考试以新的专业考试计划为准。对于剩余的老专业课,将根据省有关文件,更换相应的新课程。
因专业考试中止而导致的课程替代问题,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中止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陕考办〔2010〕11号)和考官所在院校的相关意见执行。
3。课程免试的审核:严格执行《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实施细则》(陕考办〔2012〕1号)及相关文件,对考生提供的免试材料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审批表》上加盖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印章,与免试证明材料原件一起载入考生档案。
4。对违纪考生的审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执行。
5。本科学历资格审查:报考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完成所有规定的考试科目,并提供高等学校和具有学历资格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出具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复印件留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经审核人员签字,市(区)考办盖章后,纳入考试记录。
市(区)审批后,根据《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报告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
2002年以前(含2002年)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还应根据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报告单》进行核对,并在资格预审登记表(含电子版)中登记,由审核人员及相关责任人签字,市(区)考办盖章,报省教育考试院考办备查。
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中使用的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本次报考的本科毕业证书不一致的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和当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必须有照片,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和公安部门的骑缝章。同时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审核人签字并经市(区)考办盖章后,纳入考试记录。并在资格预审核查登记表上登记(含电子版),经审核人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市(区)考办盖章,交省教育考试院考办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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