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一、失业保险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且有岗位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自2019年12月起,领取养老金期限届满后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缴纳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失业保险按月支付。乌鲁木齐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323元;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根据失业前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最短3个月,最长24个月。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按3个月发放;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按6个月领取;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按9个月领取;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按12个月领取;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为14个月;缴费满6年及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每满1年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如何申请失业保险
1.网上申请渠道和流程:下载安装“新疆智慧人社APP”→进入认证注册→进入业务办理(按系统指引申请失业保险)。(选择:更多服务-申请失业救济金)
2、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进入网站)进行申领
3.线下申请渠道和流程:失业人员可持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待遇,无需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材料:失业人员可凭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申领失业保险金,无需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材料。
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
1.窗口咨询:
①申请业务: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楼4楼1-4窗口。
②经销业务: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民大厦二楼4号窗口
2.电话咨询:
①申请业务:0991-4822550
②分销业务:0991-481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