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支付基数
天津2021年12月起实施的社保缴费基数:
天津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930元和20331元。
支付标准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
2.雇员按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
3.职工工资低于本市社会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本市社会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4.职工工资高于本市社会保险费最高缴费基数的,职工应当按照本市社会保险费最高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支付比例
天津市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0.5%
天津市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率:0.5%
总计:1.0%
付款方式
按单位支付
按月缴纳,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