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桦甸3月16日—17日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3月16日至17日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补充通知
为做好3月16日至3月17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补充如下:
一、采样时间3月16日至17日,每天上午8: 00统一开始核酸采样,每天上午12: 00结束现场采样。
二。监督问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6223382)。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不参与核酸检测者进行曝光和举报。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亲属要带头检测,不参加检测的要追究责任。
三。其他事宜以桦甸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2022年4号文为准。
桦甸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