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1.本条所称外来务工人员,是指非广州市户籍,在增城居住并在广州工作(创业)的内地居民。
2.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计划就读当年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计划就读初中一年级,申请就读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助的民办学校。这一条是适用的。
3.入学申请人是拟申请入学的适龄人员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
4.来穗随迁子女已在小学(或初中)就读并取得相应学籍的,不能申请。
[应用条件]
在广州市居住满一年并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一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期限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的人员,可申请其适龄子女在增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或政府补助的民办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也可以自行选择入读民办学校,解决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
[申请流程]
具体申请流程:
(一)积分申请和积分调整
确定整合时间:大概需要2个月
由于广州积分的审核认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从提交申请到实现积分需要2个月的时间(广州人网上申请积分预核准后,来穗人员持相关材料原件向居住证申领地镇积分制受理窗口正式提交积分申请, 以及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的受理回执,视为受理成功,方可进入下一个考试环节。 请尽快登录系统申报积分。未获得积分者,不能申请积分制入学。
(二)积分入学申请
时间:5月11日-5月26日
申请人取得积分后可申请积分入学,登录增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服务→教育服务→积分入学进入增城市积分入学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系统: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审计时间:5月12日-5月27日
入学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各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内对入学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应积分项目的审核结果。(四)查询录取点和异议
时间:6月1日至6月5日
入学申请人可在“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查询积分结果,如对增城区补充加分指标项目审核结果和计分有疑问或异议,可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职能部门进行咨询和复核,积分制入学系统将根据复核结果重新计算积分。(5)积分排名
“增城积分入学系统”会自动生成申请人的总积分,以镇街为单位按总积分从最高到最低的顺序排序。如果总积分相同,那么依次对比增城区申请人的居住证时长和社保项目分值,然后进行排序,确定本镇街道申请人总积分的排名顺序。申请人的总积分在“增城积分入学系统”中显示,可供申请人查询。
(六)学位的发表
在确保完成户籍地学生和符合本细则第五条条件的人员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区教育局将通过广州市增城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统一公布剩余学位号。
(七)填报志愿
时间:610月20日至6月24日
入学申请人在“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入学申请人以居住地所属镇街为依据,对口申报同一镇街所属的4个志愿学校。(八)接纳
时间:6月30日至7月4日
区教育局根据各镇街积分入学的学位以及申请情况划定各镇街积分入学的入围资格线,投档录取只对达到对应镇街入围资格线的入学申请人进行投档。投档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投档时,符合投档资格的全部投到学区学校(系统根据申请人填写的合法稳定住所生成),由学区学校按照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第一轮投档全部录取结束后,才进行第二轮投档。第二轮录取只对由于学区学校没有学位或学位不足而未能被录取同时达到对应镇街入围资格线的申请人进行投档。第二轮投档时,将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申请人的志愿(先投第一志愿学校,如果没被录取,再投下一个志愿学校)进行投档录取。(九)公示录取结果
备案后,区教育局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镇街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结果。公示期为7天。报考人员可通过增城积分入学系统自行查询录取结果。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异议。区教育局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X)登记
公示结束后,来穗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的随迁子女,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入学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自动放弃学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进入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本年度参加积分申请的申请人所获得的录取积分自动失效。
流程图:
[评分表]
[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