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2022第29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现状,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吉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3月13日22时起,
吉林市昌邑区桦皮场镇苏登河村4组,
吉林市昌邑区桦皮场镇飘阳村12组,
吉林市昌邑区桦皮场镇永胜村12组,
吉林市昌邑区梁子乡梁子村二组,
吉林市昌邑区哈达湾经济开发区神华万里城16栋3单元,
吉林市昌邑区哈达湾街道汇丰家园小区15号楼2单元,
吉林市昌邑区站前街桃花源小区1号楼1单元,
吉林市昌邑区民主街李运合小区15号楼3单元,
吉林市昌邑区莲花街道卢瓦尔镇D38栋,
吉林省昌邑区莲花街朝阳鸿翔苑15号楼3单元
定为中等风险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的流行预防与控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