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租房优先配租对象标准
武汉公租房优先类型如下:
(1)经市卫健委确认的我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
(2)被市残联认定为一、二级残疾人家庭的;
(三)成年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孤儿;
(4)无子女且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五)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遗属、残疾人;
(6)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7)市、区政府引进并列入“黄鹤人才计划”的特殊专业人才;
(8)经退伍军人事务部认定为申请住房优待的优抚对象;
(九)消防救援人员;
(十)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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