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连企业吸纳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领取指南
一、政策条件
企业为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毕业年度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就业补贴,应符合《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稳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20〕18号)规定的申请条件,具体为:
对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半年以上或毕业年度(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下同)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2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应提供:
(1)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薛鑫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吸收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的com
③失业人员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④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明细(以上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专用收据(加盖财务章)。
↑专用收款收据模板↑
三。处理过程
1.申请企业应向注册地或注册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2、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企业的申请材料和缴费情况进行初审,并上报各区、市县、试点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试点地区的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予以公告。对公告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