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功能性技能培训。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可一次性免除报名考试费和学杂费。或者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参加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凭有效培训证明和票据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提交报名考试费和学杂费,但最高报销金额不超过本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倍。
申请渠道:
网上入口: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平台
离线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