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职位
本次13个岗位招聘17人。具体职位及要求见职位表。
报酬和待遇
按照《东莞市公立医院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东莞市中医院工资绩效分配方案》的工资标准提供待遇。
招聘程序
(1)注册
1.注册的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4)有志于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6)年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七)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有违纪行为的,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或其他不符合公立医院招聘条件的工作人员的,不予接受其报名。
2.注册方法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东莞市公立医院岗位管理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按以下列表发送至dgzyyrbk@163.com(附件文件名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注册时提交的信息:
(1)身份证原件电子扫描件;
(2)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
(3)工作经历证明(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电子扫描件;
(6)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7)计划生育证明;
(8)个人电子简历;
(九)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26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至28日。
医院根据招聘条件负责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出考试通知书,告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采取“笔试+实操”的方式,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不设置专业岗位比例。
1.笔试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带身份证或迟到30分钟以上的,不得参加笔试。笔试成绩60分。
笔试成绩入围者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实践环节。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实操。笔试成绩和进入实操环节的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卫生局和医院网站公布。
2.实践
实践技能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工作执行能力、操作技能水平等。考核周期为七天,合格分数为80分。考试合格者,方可列为体检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实操。如未能如期出席,则自动取消资格。同时,医院工作人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复检,复检通过者才能正式进入实际操作。
3.考试分数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操成绩× 60%。考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决定名次。
(4)体检
体检由医院组织,体检后10个工作日内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告知申请人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应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医院提出复检要求。医院会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如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录用,我院可按成绩对考生进行递补体检。递补人选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进行考察。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医院拟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外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评审通过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在其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医院同时在网站上转载。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由医院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提出聘用申请。
(七)结果备案
医院新招聘的人员,到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相关问题说明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挂职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东莞市公立医院编外招聘进入岗位管理人员报名表》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全部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招聘和考核有关事宜,请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卫生局网站、医院网站查询。
(三)关于笔试、实习等考场防疫工作,可以参照《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南》。
(四)医院将根据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对检查时间、方式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5)新招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一个月)到岗,逾期不到者取消其资格。新入职人员正式上岗后,医院相关部门将在试用期内组织其岗位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联系电话:0769-26385752;联系人:杨老师、孔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