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失业者不愿意中断就业,却因为自己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申领和支付办法》规定了哪些情形不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要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劳动者、用人单位违法或者违反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辞职。因上述情况造成失业的,职工有权申请失业保险。
3.已登记失业,并有工作要求。失业登记的目的是了解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要有求职需求,特别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60日内,应当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一般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申领手续。一旦超过60天就不处理了,一定要赶紧处理。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因个人意愿以外的原因中断就业
已登记失业并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