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还能领失业金吗?
答:可以重新申请失业保险。
计算方法: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但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一)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二)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三)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四)失业前累计缴费满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