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同安区秋季小学入学办法(港澳台等适龄儿童)
(三)香港、澳门、台湾省、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在我区入学。其父(母)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教育部门根据其父(母)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
父亲(母亲)是本区户籍的,到父亲(母亲)户籍所在区的学校报名,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其父、母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的,其父(母)应在厦门工作、居住且近期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含一年),在所居住地区的学校报名,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省内适龄儿童因父母在我区购房或工作,需随父(母)在我区居住,需在2022年5月10日至5月31日通过“厦门台联”微信官方账号“学籍”入口申报相关信息,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在所居住区小学就读;家长也可以提前联系学校,审核通过后办理手续。
3.申请在我区就读的华侨适龄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区侨办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在所居住区的学校报名,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4.外地适龄儿童在我区报考小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居住区学校登记,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香港、澳门、台湾省、华侨和外国留学生申请入学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4.台湾省、香港、澳门、华侨和外国留学生入学需提供的材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