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劳务派遣人员认定高层次人才需要什么材料?
余杭劳务派遣人员申请人才认定所需材料
用人单位审核申报,需提供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协议。
(一)其他常用材料
1.身份证件:中国大陆公民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港澳台人员为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证;外国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红牌或外国人工作证。
2.最高学历证书(中专以上学历者提供);
3.最高学位证书(有学位者提供);
4.职称证书(有职称人员提供):D、E、F类人员的职称经外省(含中央驻浙单位)批准的,须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核定原职称。所需材料及确认流程详见杭州人才服务公众网职称评审专栏;
5。技能等级证书(有职业资格证书者提供):在外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已按高级技师条件认定E、F类人才的人员,须按我省有关规定查验认定证书;
6.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研究生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港澳台高校颁发的研究生学位证书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二)个性材料
符合《余杭区高层次人才目录》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查新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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