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女职工生育报销比例
厦门女职工生育报销比例: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折算为每月30天,按日发放。时间标准如下:
(1)自然分娩128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妊娠三个月以内流产(包括宫外孕)的15天;孕晚期或以上流产42天;怀孕七个月及以上流产98天。怀孕月份为28天,即4周为一个月。
(3)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后7天;宫内节育器取出后3天;输卵管结扎30天,输卵管再通30天。或流产结合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天数按就高的原则,不叠加享受。
(四)上一年度没有生育保险征缴记录的当年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其生育津贴按照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发。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指南(条件+材料+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