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保保障范围及内容
金诚保险有以下两项保障责任:
一、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参保期间,被保险人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或特殊疾病就医发生的费用,按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纳入报销范围的,经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个人承担的合规费用。保额100万,年免赔额2万,赔付比例100%。
二。某些高额药物费用的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到定点医院就医,经定点专科医生诊断需要使用《特定高价药品目录》内药品后,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购买《特定高价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的20种特定高价药品。保额100万,年免赔额0元,赔付比例100%。责任一和责任二的年度限额合计为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