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京栖霞幼升小户籍规定
2022南京市栖霞区小户籍审批
适龄儿童应当在其教学区域内有常住户口。其居住地原则上应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地,户籍应与实际常住户口及产权证一致(产权证指房屋所有权证,持证人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教学区小学入学
①子女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户口在教学区,另一方为现役军人,不在南京工作,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定居国外;父母离异,子女户口有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教学区。
②子女户口在教学区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工作的现役军人或派往国外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孩子的户口自出生之日起就随父母留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房屋,使其实际上永久居住,户口从未迁移。
(二)户籍审批中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
●拆迁户子女入学的处理。
①适龄儿童家庭已拆迁安置房并实际入住,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他们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子女和监护人的户口迁入,进入安置房所在教学区的小学就读。
(2)适龄儿童家庭已采取安置房并实际迁入,但因政策等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他们要出具相关证明和材料,进入安置房所在教学区的小学就读。
(3)适龄儿童家庭搬迁尚未接收安置房的,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材料,在原教学区小学就读。
●办理户籍变更
招生工作开始后,子女户籍在本地区变更的,原则上在原户籍所在地的教学区小学就读;如确有困难就读或从其他区迁入我区,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手房购房者子女入学的处理。
自2023年起,原则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小学入学前一年办理二手房产权证和全家户口本手续,并实际居住。每套房屋6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教学区小学就读(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子女除外)。
●集体户或户籍空户子女入学如何处理?
集体或户籍空及家庭无房产等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