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初级待遇(附认定条件)
根据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出台的《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评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被认定为初级、中级、高级新型职业农民的,分别给予相应待遇。
初级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农业3年以上,取得新型职业农民或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培训证书。
2.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规模,特别优秀的不受生产经营规模限制。
初级新型职业农民待遇如下:
1。一次性补贴
作为初选,区县(市)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直接发放到申请人个人社保账户。
2。职业晋升
被认定为初级、中级新型职业农民并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且成绩突出的,两年后可申请晋升为中级、高级新型职业农民。
3。信贷支持
对已认定为全市初、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的,各级各部门在项目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农业配套生产设施用地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