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可以享受丧葬待遇吗?
青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死亡可以享受丧葬待遇吗?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死亡的丧葬待遇】目前,按月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人员的遗属,可按规定享受遗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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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者可以申请其中之一:
①青岛市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超过60天未领取的青岛市失业人员。
③青岛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期满后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自2019年12月起,由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发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④青岛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