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桂林民办学校入学程序:
民办学校录取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下通过招生平台进行。
1。直接录取。每次网上报名后,招生人数少于或等于相应招生范围内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学生。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第一次招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在招生平台第二次、第三次开放时,继续在招生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
2。电脑随机录取。每次网上报名后,招生人数大于相应招生范围内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必须由市教育局组织采取计算机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每次计算机随机录取时,以民办学校为单位,由系统为每个入学学生随机分配一个录取序号,按照录取计划录取学生。在电脑随机派位过程中,公证员、新闻媒体、家长代表等。被邀请参与监督,确保录取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3。空位按顺序补码。对于主动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的学生所授予的学位空,应按每个报名周期在民办学校就读学生的录取颅序号依次录取,直至报名人数不足以填满空个名额。被民办学校录取(含补录)的学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视为同时放弃所有网上招生学校的报名和录取资格,不能再参加任何民办学校或多校划片公办初中的报名和录取,公办学校“从底层”招生。
4。学龄儿童和建成社区儿童的入学手续。民办学校可在学校所在县(区)招生计划中直接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及所属高校在职教职工子女、分配社区居民子女。民办学校通过招生平台首次招生前,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在校园内和学校网站上公示本校子女和分配小区内子女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将该类学生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和录取。首次报名时学校招生人数和分配的社区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所在县(区)招生计划的,采用计算机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学校不再面向社会招生;首次报名时招生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所在县(区)招生计划的,应直接录取所有在册学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相应招生范围内继续招生。
5。九年一贯制私立学校小学入学程序。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可在学校所在县(区)的招生计划中直接录取其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初中。当直属小学毕业生人数大于学校所在县(区)招生计划时,采取计算机随机派位录取,不再招收校外学生;或小于等于首次报名时学校所在县(区)的招生计划,应录取所有已首次报名的小学毕业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相应招生范围内继续招生。首次报名前,民办学校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在校园内和学校网站上公示直接报名的小学毕业生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将该类学生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和录取。选择直接升入我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不允许填报其他公办和民办学校志愿。
6。公立学校从底层招生。未被私立学校录取的学生,将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被安置在公立学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含补录)但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同类排名靠后”的原则安排就读公办学校。这类学生不享受学区生资格。
7.对于三次招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相关学校进行补充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