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省户籍改革

2020年吉林省户籍改革,第1张

2020吉林省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全面放开和放宽城市落户条件

取消全方位城镇租赁住房落户缴纳社保限制。非户籍人口只要在所在市区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出租房屋),均可申请落户。取消投亲落户限制。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并在城镇定居的,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投亲落户,不受年龄限制。

畅通民营企业人才和员工落户渠道

高校毕业生、国民教育同等学力人员、留学回国人员、技术技能人员不受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等限制。,并可在其工作地、居住地和直系亲属居住地所在城镇申请落户。

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受纳税额、社保缴纳年限、经营场所等限制。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可以在其工作地和居住的城镇申请落户。相互投靠落户城镇的配偶、子女、父母,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亲友落户。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分类落户城市

落实省公安厅、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分类落户城市的意见,严格落实在城市工作生活5年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移居家庭、在城市有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落户政策, 农村学生升学、参军进城落户,确保愿意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全部落地。

落实农村大学生和农村退伍军人来去自由政策

落实来去自由的农村大学生和农村退伍军人落户政策。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和当年退伍军人,本着自愿原则,可直接回原籍落户。已在城镇落户的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退伍军人,回乡就业并在农村实际居住生活的,经当地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可根据本人意愿回原籍落户。

优化居住证申领发放服务

拓宽申领居住证的办证渠道。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城市居住并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符合暂住登记时间满半年的,或者在居住地缴纳社会保险、异地就医、连续学习满半年的,可以申领居住证。提供申领居住证“绿色通道”服务,当地公安机关可为批量申领居住证的企业、学校提供上门服务。子女入学、转院治疗、医保报销等急需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在3日内完成证件制作。压缩居住证发放时限,将省内居住证发放周期由15天压缩至5天。

提高户籍转移业务效率

通过数据采集和整合,公安机关可以共享公民生育、教育、房产、婚姻、就业、社保、医保等社会基础信息资源。与政府相关部门,优化户籍转移业务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受理业务、网上流转材料、网上审批”的业务办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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