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金额
近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去年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问题。
一、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本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前,可按去年公布的九档自行选择一档缴费。
二、今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单位全部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公布后,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公布的缴费档次缴费;已缴纳当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的,可在本年度内按照公布的水平和原选择的缴费档次补足差额。
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后,当年缴费指实际计算的数据。
根据上述通知,在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按以下档次缴纳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