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见习补贴标准2021
南京市2021年见习补贴标准如下:
(1)符合条件的南京市户籍人员,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现行补贴标准为1824元/月)向见习人员支付生活费补贴的社会保障卡账户;
非南京市户籍人员到岗见习的,见习期间,生活费补助采取“先补后留,留抵后结”的方式,按留用人数一次性分配到见习单位(基地)。
(2)企业接受合格学员见习的,按照实际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给予见习单位(基地)教学补贴,标准为150元/人/月。
(3)学员满意度在80%以上,留用率达到50%-80%,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就业学员单位(基地)1000元/人留用奖励;
留用率超过80%的,就业见习单位(基地)按超额人数给予留用奖励2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