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体育类批次和艺术类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为历史等科目、物理等科目,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平行志愿的具体填报方式:将省控线上的考生进行分科,按照历史等科目、物理等科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查找考生填报的二四十所院校的志愿。只要搜索到的二四十个学院专业组志愿,有一个学院专业组符合备案条件,即向学院专业组备案;如果没有符合备案条件的机构专业组,则不能备案。上述流程完成后,无论是否投档,均视为该考生在本批次平行志愿中享受了投档机会。如果考生的档案在被投放到某院校的专业组后因故掉出,则不会在本批次平行志愿中被投放到后续院校的其他专业组。
一般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数线。体育、艺术类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按一定比例组成,具体为:
体育:初三成绩= [(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满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到整数。
美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分数= [(高考文化分÷文化分)×0.6+(专业分÷专业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到整数。
音乐类:备案分专业等级。
2.对于特殊类型的高校,如专项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以及使用学校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要求,将填报了相关志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向高校投档,由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
3.同分排序规则:在投档过程中,一般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对比一下考生的志愿顺序。前者优先投档,而所有考生如果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体育、艺术类考生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对比一下考生的志愿顺序。前者优先投档,而所有考生如果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