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一、一般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深入贯彻“阳光招生”,确保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广西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结构
学校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学校的性质和地址
(1)学校全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校代码为11825,英文名为“桂林航天工业大学”。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2)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广西教育厅,培养普通本科生、专科(高职)生、留学生、成人继续教育生等各类人才。
四。注册计划
我校计划2022年在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计划和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信息。
五、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招生工作按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具体规则如下:
(一)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等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比例投档。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加分和降分的规定。
(2)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3)对已入档且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个人考生,按专业顺序排列,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报专业未能安排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投档结果调剂到其他未全额录取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招生。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专业志愿1:1招生计划”的录取规则。
(4)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网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存在年级差异。
(5)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分顺序录取。考生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含加分);如成绩仍相同,根据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六)语言要求:不限制外语,但受学校条件限制。目前学校只是把英语作为外语来安排教学。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认真填写表格。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以学生所在省相应艺术科目统考(校际联考)成绩认定,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执行该类专业在学生所在省份的备案规则。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美术、播音与主持、航空空服务艺术、管理类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份的技术类专业统考(校际联考)。如果文化成绩上线过档,我校将按技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技术类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技术类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同的,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我校湖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以统考成绩为依据,承认在湖南省平行志愿投档统一排名规则,以及统一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
(八)基于对人才培养和就业要求的考虑,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要求报考我校航空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学空乘专业的考生形象良好,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3cm-184cm,女生身高163cm-175cm。
在有航空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艺术统考(校际联考)的省份,我校通过航空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或校际联考,承认招生省份认可的成绩成绩(包括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判断)和报考规则,不以身高不合格为由辞退考生。
(九)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原则:我校与印第安纳理工学院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本项目列入教育部批准的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根据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已报专业志愿的考生。
(十)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按照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关政策执行。我们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预科班,只针对广西。少数民族免费预科班定向到广西“老、少、边、山、穷”县招收农业户口的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在广西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十一)所有招生工作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查询渠道查询录取结果,也可登录我校招生部门官网(https://zsw.guat.edu.cn/)查询。录取通知书是通过特快专递发出的。
六。体检标准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七。奖学金和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CASC奖学金、“科技朝阳”奖学金、“思融”奖学金、天华助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德育奖学金等。,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学校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奖、助、贷、勤、补、免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完善资助体系。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八。费用
(1)本科学费按核定学分收取:
1.普通本科专业:商务英语专业4200元/年;其他专业4600元/年。
2.应用型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学费7500元/年。
3.艺术类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11500元/年;其他专业12000元/年。
4.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专业:
(1)我校与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合作企业为SDIC钦州发电有限公司,学费4600元/年。
(2)我校与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合作企业为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学费7500元/年。
5.校企合作试点项目:我校与青岛清软培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举办“软件工程”项目,学费10000元/年。
6.中外合作办学:我校与印第安纳理工学院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实行“3+1”双学位办学模式,即前三年在我校培养并达到印第安纳理工学院录取要求(GPA 2.7及以上(满分4.0),雅思6.0或托福70及以上)的学生可在最后一年就读印第安纳理工学院。满足双方为项目规定的学术标准。学生考试合格后,可获得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印第安纳理工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第四年不出国的学生在我校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可获得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为:国内学习期间3万元/年;留学期间,费用按国外标准执行。
(2)高职院校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6500元/年。
(3)住宿标准为:700-1350元/年。
(以上费用以广西发改委最终审批标准为准。具体可参考各地考试院公布的数据。)
九。联系信息
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邮政编码:541004
学校网站:http://www.guat.edu.cn
网站:http://zsw.guat.edu.cn/
电子邮件地址:zsbgs@guat.edu.cn
电话:0773-2253028(也可传真)
电话:0773-2253068
十、补充条款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过去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