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即生育当月及前十一个月均需缴纳保险费,三个月内应缴保险费未到帐的,视为缴费中断);
2.在按照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生育、流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法规;
4.男职工配偶申请生育医疗费用的,需要男职工配偶失业且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女职工,可以在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的次月15日起办理申领手续。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间自分娩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限为12个月。申请计划生育手术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间从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计算,时限为6个月。
网上申请条件:
网上申请除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交货项目
(一)按规定已办理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服务的;
②在厦门定点医院分娩,刷社保卡结算。
2.计划生育项目
①妊娠不满4个月的流产和计划生育手术;
②在厦门定点医院手术,用社保卡结算。
有些符合以上条件,但缺少电子信息的人,还是需要准备前台的材料;
3.本人在厦门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暂时不支持平安、民生、华夏、浦发、中信银行的银行卡(作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账户);
4.社保卡已设置交易密码并绑定手机号。
如果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孕妈妈无法通过手机操作成功申领,也不用担心。您可以在分娩次月15日后的12个月内(即宝宝出生一年内)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前台申请。请注意,过了期限就不能报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