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郑州公租房哪些人可以优先申请?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在市住房保障部门的统一指导下,按照属地优先的原则进行供应,当前轮候到满足保障需求区域后的剩余房源,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调剂供应;优先保障环卫、公交、教师、医疗等一线岗位和其他应当优先保障的住房困难对象的人身安全。
改变公租房供应方式,按照申请审批顺序确定实物保障轮候人员,采用计算机自动配租方式确定实物配租方案;实物配租方案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入住手续的,保障资格作废,自作废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保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