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获得荣誉称号人员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应用条件
(一)在本市获得“厦门市十大(优秀)青年农民工”、“厦门市十大(优秀)女农民工”等荣誉称号或获得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科技重大贡献奖、“见义勇为先进”、“见义勇为英雄”等国家级荣誉称号的移民,本人、配偶及未成年人。
(二)获得市级A类竞赛一等奖的,参照“五一劳动奖章”相关待遇落户厦门,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三)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功勋荣誉获得者,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省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其迁移。
(四)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区级“劳动模范”、“见义勇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相应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