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知青返津落户办理条件及材料2022
”“知青回天津(支部、支援三线等。)并安定下来
处理条件:
原户籍在我市,因知青上山下乡、支援边疆建设、支援农业建设、支援三线建设等历史原因将户口迁入外省市的,保留户口满四年的,开垦荒地,送回原籍的(以下简称知青回津等。)已回我市居住生活,并以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名义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他们可以向他们打算定居的当地派出所报告他们一步一步在我们城市定居了。
加工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
2.可确认为我市知青、支援边疆建设、支援农业建设、四年保留户籍、支援三线建设、垦荒、遣返等身份的原始资料,以及原始户籍迁出记录;
3.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
4.天津市居住证;
5.房屋产权证明;
6.申请人户口迁出我市(公安机关内部可查询的,免于提交);
7.房主和户主同意定居的声明;
8.能证明业主与落户人员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系统查询的免提交)。
特殊情况:
1.如果是流动配偶,提交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2.随迁未婚子女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和未婚的个人承诺书;
3.对返回天津的知青已婚子女(含离异、丧偶),回我市居住生活,并以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名义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在我市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迁。除上述手续外,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和婚龄未婚子女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