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东莞的经济适用房是不能买卖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为3年,到期后可通过年审续租。
租赁期限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主动向解珍(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申请,如实申报人口、户籍、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情况。解珍(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并报市住建局。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允许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应用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可作为共同申请人成员在本市居住或居住);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3倍(即3600元)以下;
3.家庭人均资产低于本市上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20倍(即28.8万元);
4.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计划生育的,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申请;
6、未享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住房修缮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