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投靠子女办理落户全指南2022
靠外省市孩子:
处理条件:
具有外省市户籍的公民,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在天津居住满6个月,其成年子女为京津冀常住户口(现役军人和已注销户口的境外人员除外),且其中至少有一人为我市常住户口。对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津有合法产权的,允许在津落户;他们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和他们一起搬家。
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子女在津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须提供退休手续);
3.证明材料(个人档案等。)能够证明申请人所有子女情况的,以及成年子女在天津的居民身份证(北京、河北的成年子女,已注销户口的现役军人,出国人员内部核对确认);
4.申请人的天津市居住证;
5.定居地的户口簿;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和户主同意定居的声明;
8.能证明业主与落户人员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系统查询的免提交)。
9.如果是随迁的未成年子女,提交子女的《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
处理时间限制:
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处理地点:
拟落户地(市内六区)公安派出所和人口服务大厅
电话:
一二三四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