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小学转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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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南市中区线上转学申请须知

2022年中心区网上过户申请须知

2022年济南市中区中小学转学申请信息登记主要通过网上进行。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教育服务,济南市中区中小学转学申请信息登记系统已与“艾山”、“艾山泉城办”app实现对接,并于6月28日正式开通。对于需要在中心城区学校转学的家庭,家长必须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进行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信息填报。凡能通过大数据核实注册信息,检索到所需关系的,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一、转让申请的时间和流程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同时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转学申请和审核原则上安排在暑假进行。时间及流程详见2022年中区网上过户申请时间及流程安排。

二。申请转让的条件

1.申请转学的学生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正常学籍或持有港澳台等国家出具的在读证明。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允许转学。

2.申请转学的学生应以家庭为单位在市区长期居住。

3.申请转学的学生,户籍在市中心城区的,可根据实际居住情况进行登记;济南市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以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父母)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1)持有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核发的山东省居住证连续6个月以上。

(二)在市中心城区合法就业并由用人单位在市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或者在市中心城区合法经营并依法纳税连续6个月以上。

(3)在闹市区购买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

注:“连续6个月以上”指截至2022年8月31日连续6个月以上。

三。申请转学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转学的学生在市区注册:

真实住房证明,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

如果户口本信息不能证明房屋所有人与申请转学学生的家庭关系,也需要准备出生医学证明或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2.户籍在济南市五区以外的申请转学学生:

(1)家庭成员信息证明

①户口本;

②双方监护人(父母)的身份证;

③双方监护人(父母)出具的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居住证。

(2)双方监护人(父母)的就业证明

①劳动者:需准备济南市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合法用工合同及济南市社保、医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表、医疗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表;

②业务人员:需准备济南市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税务机关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完税(或免税)证明;

③客货经营者:需准备资质证明、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和济南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单位的行驶证或协议。

(3)住所证明

①购买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并实际居住的家庭:准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法取得的购房合同和发票)等。

②租赁家庭:准备租赁合同。

(4)其他材料。

①如果监护人和学生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要准备能证明家庭关系的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②监护人单身的,要准备相关证明。

注:双方监护人(父母)在6年内(自2016年9月起)提供的材料可登记作为定级依据。

3.如果现就读学校在港澳台或其他国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年级证明;监护人为国防或军队转业人员的,应提供相关手续。

如需上传相关材料,请参照报名系统首页“通知公告”中的“济南市市中区入学、转学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对照表”,清晰完整地拍摄所需信息。

四。转让申请信息的接受和审查

1.户籍在市中心城区的学生,如符合房产和户籍要求,并以家庭为单位长期居住在此的,由所报房产所在地所属学区接收;户籍地址不一致、出租、借用的,由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受理。

2.生源在济南市五区以外的,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信息报名点接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申请信息不予受理:

(一)不具备转让理由或者转让理由不正当的;

(2)仅在中心城区登记空,但未在本区域实际居住的;

(3)户籍在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尚未迁入市中心城区的;

(4)非市区户籍,曾在市区就读的;

(五)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材料的。

五、转让接受的原则和顺序

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确需转学的学生,由学校和市教体局统筹安排,根据空剩余学位情况,有序接收。

1.符合物业和户籍地址且长期在家庭居住的,在市中心城区户籍的学生,由物业所在地所属学区优先接收;如果该校相应等级学位接近饱和,则不再接收转学生,并根据周边学校相应等级学位的情况,协调转到生源压力相对较小的学校;户籍地址不一致,租房或借读的,根据实际情况,转到生源压力相对较小的学校。

2.如果学生是济南五区以外的户籍,根据提供的申请材料,以及全区学校空剩余学位的情况,调剂到生源压力相对较小的学校。学位接近饱和、班数已超过设置规模、新建居住区入住率不足的学校,不接收非市区学生转学。

3.全区将优先接收中心城区户籍学生。对应档次的学位有限制的,根据市中心城区户籍和房产的具体情况,按剩余学位数空依次接收。

4.学校将优先录取在我校学区范围内拥有相同房产和户籍地址,并长期居住在家庭的学生。如果对应年级的学位有限,根据其居留时间的长短,按剩余学位数空接收。

六。学籍信息迁移处理

经审查合格并获得学位的转学生,由接收学校通知报到时间。在注册时,接收学校将再次核实转学申请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同时筛选转学学生是否具备在普通教育学校集体学习的能力。开学后,学校引导家长为转学学生办理学籍信息转移等手续。

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处

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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