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电动车禁行规定
瓦房店市禁行电动车规定
根据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
1.2023年7月13日起,瓦房店市区禁止无号牌和有其他区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2.瓦房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路况设置禁止或者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路段。如需设置禁行或限行路段,将提前向社会公布。
3.瓦房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相关标准、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摩托车的两轮电动车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电动自行车应当依法登记,广大市民不得购买、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相关停车收费规定,安全文明驾驶,鼓励驾驶人驾驶时佩戴安全帽,自愿安装智能模块,投保防盗和第三者责任险。